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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8 11:07: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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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衢江总工字〔2018〕57 号


关于开展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

“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工作的通知


乡镇(街道、办事处)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落实《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衢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衢江区财政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衢江区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江卫〔2017〕51 号)文件精神,经区总工会、区卫生计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女职工“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二、检查时间

2018 年 9月~12 月

三、检查地点

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市区通荷路 179-181 号)(衢州市帝京大酒店斜对面)。

四、检查项目及费用

为满足不同层次的检查需求,区妇幼保健院共提供4组检查套餐(详见附件 1)供检查单位选择。检查费用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由所在单位承担。各单位女职工全部检查结束后,由单位与区妇幼保健院结算体检费。

五、注意事项

1.妇检前24小时禁止性生活及阴道用药。

2.经期不做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3天后补检。

3.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妊娠女性及准备受孕女性请预

先告知体检医师。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女职工“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是一项直接关系到女性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女职工“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的组织、动员工作,积极配合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对查出的各种疾病进行追踪治疗。衢江区妇幼保健院要组织精干力量,按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体检,确保体检和服务质量。

2.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确定本单位女职工

“两癌”检查项目套餐,并根据要求填报《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筛查)回执单》(详见附件 2),以便统一安排检查时间。

3.做好统计。衢江区妇幼保健院每月对女职工“两癌”检查(妇科病普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在每月的2日前报送至区卫生计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

联系人:陈庆,联系电话: 8755603(办公) 628085(手机短号) QQ邮箱376250513@qq.com

附件:1.女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套餐(见PDF文档)

2.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两癌”检查)回执单(见PDF文档)


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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