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衢江总工字〔2019〕66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劳动者港湾”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委,各基层工会,区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衢江区“劳动者港湾”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
衢州市衢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衢州市衢江区“劳动者港湾”建设实施方案
户外劳动者是城市环境的维护者、秩序安全的守护者、便利生活的提供者。为帮助户外劳动者解决喝水难、热饭难、歇脚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氛围,打响“衢州有礼 针灸圣地”城市品牌,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就推进“劳动者港湾”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劳动者港湾”以环卫工、市政管理人员、市政养护工、园林绿化工、出租车司机、公交(大巴)司机、交通警察(含协辅警)、邮(快)递员、志愿者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选址、应建尽建的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底前,全区建成“劳动者港湾”10个;年底前实现有条件的单位应建尽建。
二、建设标准
“劳动者港湾”要按照“四有”标准建设:
(一)有统一的标识。在点位醒目位置悬挂有统一标识的“劳动者港湾”标牌,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见附件3),标识由区总工会统一制作,各申报单位自行悬挂。
(二)有固定的场所。应为室内场所,位置固定,能同时容纳户外劳动者不少于5人,面积在10 m2以上。重点在商贸中心、金融业单位、环卫垃圾中转站、车站及主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设立。
(三)有完善的设施。要提供书报架、椅子、饮水机、空调、日常维修工具箱、应急药品、雨伞、手机充电器等基本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冰箱、微波炉、储物柜及书籍报刊等物品。
(四)有规范的制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正常开放、设备设施功能完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者港湾”建设,精心部署,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劳动者港湾”建设落地见效,真正把“劳动者港湾”建设成为户外劳动者的休息站、补给站。
2.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劳动者港湾”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改进。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站点建设,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支持,落实责任人员,做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换相关物品和设施,使“劳动者港湾”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3.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劳动者港湾”建设的目标、意义和成效,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主动加入到“劳动者港湾”的建设中来。有意愿设立“劳动者港湾”的单位,可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要严格按照“四有”标准建设。
4.强化结果运用。区总工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劳动者港湾”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评比、复评及各级工人先锋号推荐评比的重要条件,同时也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劳动者港湾”建设计划报至区总工会(联系人:张志伟,联系电话:549547)。
附件:1.新建“劳动者港湾”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见PDF文档)
2.“劳动者港湾”建设登记申请表(见PDF文档)
3.“劳动者港湾”打造要求(见PDF文档)
4.衢州市“劳动者港湾”星级评定办法(见PDF文档)
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