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市总工会各时期中心任务,确定本区工会工作的方针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 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做好企业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同各乡镇、企业党组织协商推荐乡镇(系统)工委、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受区政府委托承担本区的全国、省级、市级和区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和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7.组织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依法组建工会,积极做好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培养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8.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区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和协调全区工会企事业的发展工作。
9.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部门决算为本级预算。
无纳入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2.9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91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政府考核奖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2.7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8%;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收入合计0.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9万元,占93.49%;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6.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7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91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政府考核奖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91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政府考核奖等兑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42万元,占85.2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万元,占6.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5万元,占1.5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41万元,占6.6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1%,主要原因是年终政府考核奖等兑现以及住房公积金调增。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9.3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政府考核奖等兑现以及住房公积金调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5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劳模评选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少于编制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9%,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少于编制预算人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0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少于编制预算人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3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和公车,严控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省市及其他县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交流接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省、市领导来区总工会检查及指导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公务接待规定,缩减接待次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累计4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省、市领导来区总工会检查及指导工作。接待40人次,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8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劳模生活补贴及工会维权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劳模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24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8万元,执行数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助农村劳模22人;二是增加了农村劳模生活收入,得到农村劳模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预算年度内有农村劳模死亡,实际补助劳模人数与年初预算人数不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劳模队伍管理;二是及时摸底调查农村劳模基本情况,确保农村劳模生活补贴经费落到实处。
工会维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42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维权10人次;二是稳定了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会干部维权宣传不到位,资金使用率较低;二是工会干部因乙方行使维权职能被停职或解除合同情况较少,或者信息收集渠道不畅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会干部法律维权队伍建设;二是将法律维权知识深入基层一线工会干部中去。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2019年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