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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2 17: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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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总工会文件

 

龙总工〔2019112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工委(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总十四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力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提质扩面,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已参加龙游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集体参保。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单位的参保职工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90%。在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须全体参加。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互助金由参保单位工会按每人每年50元收取,统一缴入指定帐户,凭缴款单或转帐凭证换取发票。

收款单位全称: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会龙游

      行:交通银行衢州分行

       号:338000600018170324480030

三、参保时间

2020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11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保程序

参保时各单位工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相关EXCEL申请表(内含Sheet1Sheet2两张表格)并加盖工会公章,要求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Sheet1: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

Sheet2:参保职工名册(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

相关表格请到衢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qzzgh.org)下载中心或龙游县医疗互助保障QQ群文件下载。参保单位可以加入龙游县医疗互助保障QQ群(群号:609236755)进行电子数据传送。

五、报销程序

符合《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报销规定的参保职工,凭医保卡在医院结算医保费用的同时结算医疗互助报销费用,无需另行报销。

六、第五期(2018年度)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优惠政策

2018年度内参保职工在100人以上、且单位报销率低于50%的参保单位(以一个社保编码为一个单位),2020年度续保时,给予下降20%保费的优惠(按每人每年40元收取,名单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做好深度宣传。全县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企业职工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发动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提质扩面。

2.加强参保审核。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参保单位职工参保比例和职工参保资格把好审核关。

3.按时完成参保工作。要对照工作要求,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1130日前完成参保审核录入工作。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点: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舒心馆四楼龙游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咨询电话:7022053(陈珺珺)7029302(卢艳玲)

附件:1、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

2、衢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职工名册

 

 

龙游县总工会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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