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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6 15:09: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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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芹阳办、工业园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基层企业工会:

为深入推进工会精准化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费用问题,推动工会帮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金秋助学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是2018年纳入开化县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就读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可申请金秋助学补助。已获得政府及其它社会组织助学救助的,工会金秋助学不予重复救助。

二、申报程序

1.调查摸底。各系统工会(工委)要对本系统所有在档困难职工和新申报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系统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时申报。

2.填写表格。各基层工会通知困难职工本人准确、完整、真实填写《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调查表》,同时需提供2019年度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新生还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经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及职工配偶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工会或居(村)委会公章,并上报上级工会(工委)。申报金秋助学另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申请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有效银行卡或存折(请详细注明开户行及支行全称)复印件;

②困难职工本人的单位发放一年工资及奖金的银行流水凭证(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及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准,下同)的收入证明,即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都要提供一年工资及奖金的银行流水凭证);

③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家庭患病人员的自负医药费证明材料(所属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并盖章的年度自负药费证明材料)。

④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新生需提供入学通知书。

⑤有低保证、残疾证的提供证件复印件。

⑥本人签名按指印的诚信承诺书(由县总工会提供范本)。

⑦职工入户调查表。(由县总工会提供范本)。

⑧单位公示。

⑨授权书。

⑩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⑪与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文本。

⑫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3.材料审核。各系统工会(工委)对每份申报材料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退回处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系统工委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进行复核。

4.审定发放。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复核后,将拟补助困难职工名单在工会网站公告栏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总工会审批并发放相应的助学补助款。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支助或终止支助:

1.经审核,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2.因各种原因注销低保资格的;

3.违反校纪校规等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4.受资助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学期期末考试有一门(含)以上功课,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在校期间生活思想等方面有问题表现差的;

5.本人申请不愿再接受资助的。

四、申报要求

1.先建档,后帮扶。按照《开化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县总工会所有帮扶救助项目(如助学、助医、送温暖、专项救助等)将在符合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中实施。各基层工会如调查中发现有未在档但符合困难职工资助条件的,应及时先申报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后,方可申报助学资助。

2.时间要求。9月5日前,由各系统工委收齐资料并编制汇总表后上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于9月15日以前完成审定工作并发放助学金。

请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工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按照申报要求,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联系人:武娇娇             联系电话: 6021561

附件:1.开化县总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补助申请表

          2.2019年金秋助学拟受助对象实名制汇总表

          3. 开化县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入户调查表

          4. 单位公示

          5.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证明(单位用)

          6.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证明(社区、村委会用)

          7. 申报困难职工个人承诺书

          8.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立卡信息

          9. 授权书(所有家庭成员填写在一张上,并提供家庭成员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授权申请表


开化县总工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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