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依据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省工会、衢州市工会、江山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衢州市总工会反映全市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四)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比武等活动。研究全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工作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两新”组织等领域工作组织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六)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平安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联系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七)研究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协助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 负责劳动模范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表彰。
(九)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十)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十一)协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全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企业党组织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制定全市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企事业工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