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山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是市委领导的群团组 织。 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 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党 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服务党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工作大局,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任务,
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依据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省工会、衢州市工会、江山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衢州市总工会反映全市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 技能比武等活动。研究全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市工作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两新”组织等领域工作组织建设。开展网上工会 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6.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 平安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联系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7.研究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 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
系。
8.协助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 责劳动模范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表彰。
9.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宣传弘扬劳
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10.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中国工会 章程、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
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11.协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全市有 关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企业党组织协商推荐同 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审查和审计工作。制定全市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企事业工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江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和江山市工人文化宫部门决算。
纳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江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2.江山市工人文化宫
江山市总工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
组织宣教部、劳动保障部、财务资产部。
纳入江山市总工会(汇总)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江山市总工会是预算一级单位。
三、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收入总计 4560.51 万元, 支出总计 4560.51 万 元,与 2022 年度相比,各增加 309.99 万元,增长 7.2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收入略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435.59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634.3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634.3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 44.19%;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 0.00%;事业 收入 0.00 万元, 占收入合计 0.00%;经营收入 0.00 万元, 占收入合计 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 0.00%;其他收入 801.20 万元,占收入合计 55.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435.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5.67 万元, 占 38.01%;项目支出 889.92 万元,占 61.99%;上缴上级支 出 0.00 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 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 0.00 万元,占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634.39 万元,支出总计 634.39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各增加 61.18 万元,增长 1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 647.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92%,主要原因是工会厉行节约,部分业务开展均利用自身资源,节约了经费。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39 万元,占 本年支出合计的 44.19%。与 2022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增加 61.18 万元,增长 10.67%。主要原因是:人
员变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39 万元,主 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5.97 万元, 占73.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1.32 万元 ,占 15.97%;卫生健康支出(类)18.73 万元,占 2.95%;住房
保障支出(类)48.37 万元,占 7.6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 年度 一般 公 共 预算 财政拨款支 出 年初 预算 为 647.87 万元 ,支出决算为 634.39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97.92%,主要原因是:工会厉行节约,部分业务开展均利用
自身资源,节约了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数为 251.48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41.01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会厉行节约,部分业务开展均利用自身资源,节约了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 (项)年初预算数为 90.0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88.72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
费业务开展,工会均利用自身资源,节约了部分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 (项)年初预算数为 152.4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6.24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会厉行节约,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 29.48 万元,支出决算 数为 45.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5.69%,决算数大于预算
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38.04 万元 ,支出决算数为 38.04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 19.0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7.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4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整,人员变动,经费
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0.0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年中调整,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 8.98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8.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数为 48.37 万元, 支出决算数为 48.37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5.67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498.0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47.62 万元,主要包括: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
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0.67 万元, 支出决算为 0.6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8.51%,2023 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占 0.00%,与 2022 年度 相比,增加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 2022 年持平;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占 0.00%,与 2022 年度相比,增加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 2022 年持平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66 万元,占 100.00%,与 2022 年 度相比,减少 0.02 万元,下降 2.72%,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接待费的管控,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 0.00 万元,支 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 会无相关费用产生。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
团组 0.0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 0.00 万
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主要
原因是本会无相关费用产生。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 要原因是本会无相关费用产生。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 为 0.00 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会无相 关费用产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
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 0.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8.51%。国内公务接待 5 批次, 累计 55 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用于上级及相关业务往来部门 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接待费
的管控,厉行节约。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00 万元,接待 0 批次,累计 0 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66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相关业务往来部门。接待 5 批次,累计 55 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职工加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比 2022 年度增长 47.62 万元,增长 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职工加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6.36 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 33.8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9.06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3.4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16.3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6.36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山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各部 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 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总工会组织对 2023 年
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2 个,共涉及资金 11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劳模管理”“中小学、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工会费” 等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江山市总工会开展困难劳模帮扶慰问、劳模宣传、劳模疗休养及劳模体检等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发挥了劳模工匠引领作用。农村中小学、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工会经费将更好地有利于工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工会业务活动等,提升了产业工人队伍的专业技能及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满意度。江山市总工会每年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将有效推进工会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传递工会温暖。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江山市总工会开展的 “劳模管理工作”、“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农村中小学 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工会经费”符合总工会的工作职能;二是 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市总工会和地方财政局的要求,确保了项目的使用绩效。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江山市总工会随决算公开 2023 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 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劳模管理项目和困难职工帮扶慰问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 算数为 20 万元,执行数为 19 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困难劳模慰问帮扶;二是促进劳模宣传,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要继续加大劳模宣传,极大发挥劳模工匠精神,激发职工争先创优精神,推动产业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大劳模入企业、社区等基层宣讲力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社会效益明显 2023 年财政下拨的劳模管理经费 20 万 元,用于开展困难劳模帮扶慰问、劳模宣传、劳模疗休养及劳模体检等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发挥了劳模工匠引领作用。(2)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全社会知晓、了解劳动模范的 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开展劳模传经送宝活动,发挥劳模在培养人才中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加快江山经济建设发展建功立业。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社会效益明显 2023 年财政下拨的劳模管理经费 20 万元,用于开展困难劳模帮扶慰问、劳模宣传、劳模疗休养及 劳模体检等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发挥了劳模工匠引领作用。(2)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全社会知晓、了解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开展劳模传经送宝活动,发挥劳模在培养人才中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加快江山经济建设发展建功立业。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
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 财政拨款 ”、“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
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 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 ”经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 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 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
房公积金。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 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
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 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附件